2013年下半年福州市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含毕业论文或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请于11月15日—21日(不含双休日)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毕业申请点办理手续。(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2)自学考试历史成绩证明、转考与免考审核单、课程合格证原件;(3)《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4)已盖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含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本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地点:市区考生按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到考籍所在区自考办、县(市)考生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准考证号码 |
考籍所在区自考办 |
联系电话 |
毕业申请地址 |
0101 | 福州市自考办 | 83332876 | 群众路162号新濠酒店一楼 |
0102 | 鼓楼区自考办 | 87866162 | 鼓楼区北二环天泉路32号 |
0103 | 台江区自考办 | 83269961 | 台江区金垱街44号台江教育局 |
0104 | 仓山区自考办 | 83476494 | 仓山区万春巷19号教育进修校 |
0111 | 晋安区自考办 | 87570736 | 晋安区东山新苑(晋七小旁) |
0105 | 马尾区自考办 | 83332876 | 群众路162号新濠酒店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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