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对在校本、专科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第二学历学习有哪些鼓励政策?
我区对在校本、专科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第二学历学习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为鼓励和支持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有余力的本、专科在校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的学习和考试,自治区自考办规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参加同层次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的学习与考试,在校学习已通过的与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名称、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在不超过该专业总学分数50%的幅度内,可予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以有效减轻考生获取第二学历的学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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