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试题及答案:案例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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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见煤炭价格不断攀升便向乙公司订购煤炭50000吨,单价1000元/吨,希望将来价格上升后赚取差价。乙公司收取定金500万元后,见煤价格大涨至1200元/吨,便声称不再向甲履行交货义务。现查明,甲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煤炭经营业务,煤炭经营不需要行政许可。
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煤炭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公司可否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3)甲公司可否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合同有效。(1分)本案中甲公司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不构成合同无效的理由。(1分)
(2)可以。(1分)根据定金规则,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1分)乙公司声称不交货的行为,构成明示违约,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00万元。(2分)
(3)可以。(2分)因为乙公司明示违约,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公司违约责任。如果该合同履行,甲公司可以获得利益1000万元,这属于可得利益。(1分)由于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可得利益损失,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赔偿。(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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