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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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
【正确答案】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分)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2分)
(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2分)
(4)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职工监事不得低于1/3,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2分)
(5)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兼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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