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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13年5月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房产用于他人居住

2019/08/12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李某于2013年5月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房产用于他人居住,租赁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5 000元,2013年6月李某花费2 000元对房产进行了修缮,取得的当月租金已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税费支出均已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下列关于李某2013年6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纳税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应缴纳增值税75元
B.应缴纳房产税200元
C.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5元
D.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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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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