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问答 > 其他 > 正文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建立一中外合作

2019/08/12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建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订阅号请添加zhengbaozikao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