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自考成绩转到本市的时间及办理注意事项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电子转考,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就转入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6年1月1日以后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无需现场办理转入归档。省考试院将在3月和9月的工作日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集中下载各地转入我省的考籍电子档案,并在下载截止日一周内通过安徽招生考试网公布转入我省档案情况。若考生在外省转出时提供的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有一项和我省的信息匹配不上,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回考试省份修改信息后,重新办理转出。
二、凡2016年1月1日以前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可登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合格成绩内若已包含转入的成绩即表示归档成功,无需现场办理转入归档;在合格成绩内若没有包含转入的成绩即表示没有进行归档,此部分考生需现场办理转入归档手续。
现场受理转入归档时间:3月9——10日
提交材料:
1、登陆安徽招生考试网转考查询(网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若结果无误,请写上“以上信息校对无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若结果有误,请标注错误,并写上正确的信息和联系电话,签名确认。
2、打印“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个人信息页面
3、身份证复印件
4、外省准考证复印件或合格证(成绩证明)原件5、转出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
请需现场办理转入归档手续的考生务必本人按时前来办理,不得代办,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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