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工作通知
宣城市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工作定于:11月25 -27日(请考生到所在县申请)
一、考生携带材料:
1、已领取的单科合格证(含毕业论文、实践环节考核),如考生未领过合格证,则携带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所提交的前置学历专科(或以上)文凭须在“学信网()进入”本人查询“()”上查阅到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打印带来)。(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见附)
如果查询不到电子注册信息,须到各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安徽省:)办理学历认证,毕业申请时请携带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在我市2001年之前的自考毕业生,不用作学历认证)
4、申请师范类本科(未考英语(二)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5、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根据我省现行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CET)证书或成绩单,无需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
免考申请与毕业申请同时进行。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外省转入学籍档案未到的考生,不得办理毕业申请。
宣城市电话:0563-2518644 2518642 (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昭亭路昭亭广场对面)
郎溪县考办:7031012
广德县考办:6015012
宁国市考办:4013273
泾 县考办:5022086
旌德县考办:86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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